据曾先生介绍,他今年一月份在某影楼订了一套婚纱照,订的时候很顺利,可到了拍照那天,突然告诉曾先生新娘需要在影楼买一对假睫毛,而且还要20元一对。当时曾先生觉得莫名其妙,订照片的时候不说,到拍的时候才说。于是他表示不想在影楼买,因为他老婆说在外面买一对假睫毛5元钱都不
要。可影楼明确表示,一定要在影楼买,外面的质量不好。当时曾先生也就没有太计较了,不想因为20元钱影响拍照的心情。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工商局获悉,该局12315申诉中心当天接到消费者咨询电话102个,接受投诉21起。据12315工作人员介绍,这类投诉时有发生。为此,他提醒消费者:不管是摄影工作室,还是写真馆、俱乐部经营者,在提供摄影服务时,都应当诚信经营,主动与消费者签订摄影服务合同,并事先告知消费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不得在服务过程中,擅自增加、减少服务项目。如提供其他辅助项目,应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可欺诈消费者,更不得以此为由强制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