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没本钱,刘某将自己伪装成大学文化、在证券公司工作的白领,骗得女青年宋某的信任后伪造结婚证,骗取对方钱财。近日,刘某在逃匿3年后被市南法院判刑。
2002年9月,宋某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37岁的男青年刘某。老家河北的刘某自称是河北财经大学毕业生,在青岛南方证券公司工作。交往的当月,刘某向宋某求婚,宋某同意了。刘某于是让她把身份证等物品交给他,说要回家办理结婚证。宋某提出一同前往,刘某不同意。几天后,刘某拿着河北任丘市人民政府印制的结婚证回来了,两人住到了一起。9月25日,刘某说炒股急需钱用,宋某于是向亲戚朋友借钱,加上自己的积蓄,她一共给刘某16万多元。
2003年3月26日,宋某下班后发现,家里所有东西都被搬走了,刘某不知去向,他的3部手机全都停机。唯一的线索就是结婚证,宋某打电话到河北省任丘市民政局,得知结婚证是假的。她这才知道被骗,立即报了警。
2006年7月20日,刘某在江苏南京被查获。他承认自己与宋某交往时用了假名字,2002年5月从老家来青岛时,他在南方证券公司办理了股市交易证,所以在婚姻介绍所登记时,他顺手在工作一栏填写了这个公司。因为炒股本钱不多,他预谋诈骗。
近日,市南法院对刘某判刑。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物,构成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