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大喜,老父亲四处筹钱,终于买下一套房子,作为儿子的婚房。多年后,儿媳要出资买下这套婚房,考虑都是一家人,没有任何协议,双方就这么口头约定了,唯一能证明双方买卖的就是老父亲出具的一张4万元收条。怎料,老父亲中途反悔,不愿卖房,这个节骨眼上,儿媳竟把收条给弄丢了。看着老父亲矢口否认收过钱,儿媳急了,经人指点,“智取”录音一份,将公公告上法庭。
儿子大喜购婚房
周雪与李君的结合,可谓水到渠成。周雪在市场上做水产生意,而李君则在自来水站工作,因为水,他们结识了。经过一年多的交往,两人决定结婚。
儿子要结婚,李文军可开心啦。李家并不富裕,想要给儿子买套房,李文军手头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无奈,只好四处借,好在亲友肯帮忙,很快他就在镇上购置了一套房产,作为李君与周雪的婚房。婚后,李君、周雪住进了镇上的这套新房。
拆迁分得三套房
2005年8月,周雪的娘家要拆迁,因为是女儿,周雪分不到房子。可根据相关政策,周雪的户口在娘家,可以通过挂靠拆迁的方式,分得房子。于是,周雪找李文军商量,希望通过挂靠拆迁,将李文军名下的老房拆了,以此分得安置房。
李文军有些犹豫,可考虑到小儿子也到了适婚年龄,结婚还得买房,而之前的房债还没还清,拆迁分房,也算是件好事。李文军同意了,因为老房面积不够,他贴了点钱进去,分得了三套安置房。
房子到手后,李文军非常公平地进行了处理,两个儿子一人一套,他和老伴住一套。这样一来,李君、周雪现住的婚房无形中多了出来。手头还算宽裕的周雪找到李文军,表示想买下这套房子。
老公公突然反悔
2005年12月,经商量,李文军同意将房子以4.6万元的价格卖给李君、周雪。之后,李君、周雪支付了4万元,另打了一张6000元的欠条给李文军,言明2005年12月31日前归还。收下欠条后,李文军也出具了一张4万元的收条。
事情本应就此结束,可李文军突然反悔了,不愿卖房,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不卖就不卖,把钱退我,就当没这事。”周雪本想拿回4万元,就此了结。怎料,李文军这时根本不承认收了4万元房款,更为棘手的是,周雪弄丢了李文军打的收条。周雪急了,不知所措的她走进了律师事务所。经律师指点,周雪偷偷将与李文军的一次谈话进行录音,有了这份录音后,周雪将李文军告上了法庭。
儿媳怒告老公公
开庭当日,双方各自请来了证人。周雪认为,录音中李文军清晰地表明收取了4万元,是用于购买他们现在所住的婚房,也承认当初同意过户,但现在不同意了。周雪强调,之所以通过录音取证,是因为无法找到收条,才出此下策。对此,李文军表示,周雪拿不出收条,他不可能返还4万元,而所谓的录音,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证据。
由于双方提供的证人证言,均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法院不予采信。江宁法院驳回周雪的诉讼请求。周雪随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周雪提供的录音证据显示,李文军曾承诺4.6万元将周雪夫妇现居住的婚房过户给二人,且其也承认收到过周雪夫妇4万元,原来是同意将该房过户的,但现在不同意了。李文军在庭审中作出的辩解,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推翻其在录音证据中的表示,因此,对此辩词不予采纳。
综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江宁法院的判决,李文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返还周雪4万元的终审判决。
事后,李文军表示,他之所以反悔,是因为周雪与李君的感情出现了问题。“他们总是吵,一吵她就要离婚,吵来吵去还是为了钱。人总是有私心的,当时房子还没有过户,我看他们过不好,也就多为日后考虑,多为儿子打算,就不再想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