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来扬打工的周世涛、周世珍兄妹俩,都已过了不惑之年。1982年12月,二人在长辈的安排下,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此后,二人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如今,二人养育的两个女儿,都已长大成人。
由于家庭琐事,二人经常激烈争吵,近年来,周世珍对自己的婚姻生活日渐绝望。为此,周世珍特地咨询了律师,要到法院起诉与周世涛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周世珍的父亲与周世涛的母亲是同胞亲兄妹,二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系无效婚姻。据此,法庭判定,二人婚姻关系无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近亲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为什么25年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审理此案的邗江法院陆文升法官向记者解释,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就此案而言,周世珍与周世涛同源于祖父母,因此,他们之间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对象。他们的婚姻自开始就不产生法律效力,不受我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