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乐清市乐成镇四环路的银来大厦2002年动工建设。郑女士说,2004年,她丈夫以每平方米3900元的价格预订了由温州市银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银来大厦A幢25层一套185平方米的房子,并预付了30万元订金。2005年5月,她家还填写了一份由房开公司提供的《预订乐清市“银来大厦”申请表》。
今年7月初该大厦结顶完工,可郑女士家却收到了银来房开寄来的一份《通知》,称因多方面因素影响,银来大厦只能24层结顶,第25层、26层无法建设,请这两层的预订户来办理退款手续。这份突然而至的《通知》让郑女士一家大吃一惊,为此他们多次与银来房开交涉欲“讨”回新房,但均未果。
“等了3年多的新房就这样突然没了,我们无法接受。”郑女士说,今年年初结婚的她,原本计划等新房交付后装修作婚房。她还说:“目前银来大厦房价每平方米在7000元以上,现在房开只表示退回预订款,这等于无缘无故让我们损失70万元左右,这笔损失应该由房开负责。”
银来房开副经理郑庆桢说,银来大厦原本设计的层数为26层,最终因多方面客观因素,规划审批后只能建24层。因此取消的预订房共有16套。
至于购房者的损失,郑庆桢称,当初购房者填写的《申请表》已有明确“约定”:建筑审批层次有变化时,已交预订金的退回本金,概不计息。因此,该公司不会对购房者因房价差价带来的损失负责。“尽管如此,我们公司愿以银行贷款利率计息,退还购房户的预订款。”
对此,郑女士质疑《申请表》中的“约定”是霸王条款。目前,双方就赔偿一事无法达成一致。郑女士表示,她要向房开讨说法,同时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