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孝顺,三山区一名男子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女方登记结婚,却又在婚礼前夕外出打工杳无音讯。近日,三山区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桂某是三山区的一名青年,去年元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女青年邢某。交往一段时间后,桂某对邢某并未产生好感,欲解除双方的恋爱关系,但遭到父母的坚决反对,强烈要求他与邢某结婚。为了不使父母伤心、失望,2006年8月,孝顺的桂某在父母的安排下违心地与邢某领取了结婚证。同年10月,在双方家长准备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的前夕,桂某外出打工,从此没有音讯。今年6月,邢某起诉到三山区法院,要求与桂某离婚。法院了解到双方婚后没有共同生活也未建立夫妻感情,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