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婚礼 >> 正文
相识一个月闪婚婚礼前一周逃婚
来源:晶报  作者:网友推荐  日期:2007-08-30
关键词:[闪婚]  [婚礼]  [逃婚]  [结婚]  [新娘]  [新郎]  

云南发生离奇离婚案逃婚新郎判赔3万

一见钟情,一个月后就领了结婚证闪电结婚。谁知,婚礼前一个星期,新郎却提出:妻子品位低、学历低,他不结婚了。近日,云南五华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奇的离婚案,一审判决逃婚新郎支付新娘精神损失费3万元。

相识一月去登记

昆明的侯军(化名)和陈艳(化名)算得上是大龄青年了,双方父母都希望他们早点结婚。去年2月28日,亲戚介绍了两人认识。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一个月后,两人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苦寻的另一半,手牵着手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这门婚事,双方父母没有反对意见。随后,双方就准备补办一个婚礼,定在去年7月29日举行婚礼。双方开始张罗各自的亲朋好友,到时参加婚礼,把请柬都发了出去。

新郎临时取消婚礼

就在陈艳兴高采烈准备婚礼时,她做梦也想不到的是,侯军却打起了退堂鼓。侯军是一名公务员,和陈艳相处一段时间后,他觉得她生活品位低,且学历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决定不和陈艳举行婚礼了。

于是,在婚礼前一个星期,侯军提出取消婚礼。陈艳一下子懵了,她与侯军谈判,看是否有挽回的余地,而侯军态度坚决。陈艳只好含泪通知亲朋好友,取消婚礼。

法院判赔3万赔偿费

今年1月22日,事情终于闹上法庭。法庭上,侯军认为陈艳品位低,学历低,给他造成很大伤害,夫妻感情破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身心遭受伤害的陈艳则提出,要求丈夫赔偿因单方解除婚礼所导致她的精神损失3万元。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侯军与陈艳认识时间短,婚前了解不够,对两人的离婚诉讼请求予以准许。但本案双方已登记结婚,商定了举行婚礼时间,女方已发出请柬告知亲朋好友来庆贺,男方却以女方学历未达要求,对自己造成极大伤害和对女方不信任为由,单方取消婚礼,使女方身心和精神受到极大伤害。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由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3万元。

相关新闻
6久久结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久久结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1-61023899
热门搜索关键字
商家分类
所有城市:
全国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太原 呼和浩特 沈阳 大连 长春 哈尔滨 上海 南京 苏州 杭州 合肥 福州 厦门 南昌 济南 青岛 重庆 成都 贵阳 昆明 拉萨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 广州 深圳 郑州 武汉 长沙 南宁 海南 香港 澳门 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