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已婚育龄妇女 康检规定有新变化
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农村新婚、已有一个孩子及结扎不满一年的已婚育龄妇女将享受“家访”待遇
“从今年9月份开始,河南省对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康检的相关规定作了修改,在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将会到已婚育龄妇女的家中进行访视。”昨天,商丘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洪轩这样告诉记者。
崔洪轩说,按照原来的相关规定,农村已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单月必须到所属的人口计生部门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从今年9月份开始,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妇女服务,省里对这一规定进行了调整,即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将会到新婚、已有一个孩子及结扎不满一年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家中进行访视,而其他康检时间不变。城市女性参加康检的时间没有太大的调整,仍然按照季度参加康检。
崔洪轩还说,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由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