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推出一项法律的修改草案——将来只有在瑞士拥有合法居留权的人才允许结婚。这条法律修改草案的目的是降低假结婚发生的可能性。
右翼党派及各州的结婚登记处对这一法律措施表示支持,社会民主党和绿党却表示反对。 现今,一个因难民申请被拒绝而不得不离开瑞士的人,如果在结婚登记处登记结婚则可以留在瑞士。
一项由圣加仑(St.Gallen)瑞士人民党国民院议员ToniBrunner提出的伴侣法修改草案将改变这种现状。
将来只有能够证明自己有合法居住权的人才能在瑞士申请结婚。瑞士人民党(SVP)在讨论法律修改议案的协商会议上提出加强这方面的法律,他们同时要求制定更多的相关措施,以进一步真正解决这一问题。
瑞士基督教民主党(CVP)也希望借助这项法律草案,减少为了留在瑞士而采取结婚“手段”的人数。
瑞士自由民主党(FDP)也支持瑞士人民党的这一提议。但是他们认为这条法律的贯彻,必须建立在保护婚姻权利、个人权利和家庭权利的基础之上。
更好的合作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结婚登记处发现申请结婚的人是非法停留在瑞士的人,必须向外事警察局报告。
瑞士婚姻状况联盟(SchweizerischenVerbandfürZivilstandswesen)也明确表示同意这项提议。他们希望借此进一步加强与外事机构的合作。
各州也同样支持这项法律草案,寄希望于阻止假结婚现象的出现。
左翼党派持怀疑态度 左翼党派对此却持怀疑态度:社会民主党(SP)和绿党(dieGrünen)认为,这一法律提案有可能会限制婚姻和家庭的基本权利。他们同时提出质疑,是否这项提案与国家和国际法的基本条例有所冲突。
另外这两个党派对于卢塞恩(Luzern)基督教民主党国民院议员RuediLustenberger提出的有关修改市民权法律——将因假结婚或其他欺骗行为而获得瑞士国籍的5年“宣布无效期”,增加到8年。社会民主党和绿党认为这样做对司法保障产生了威胁。
而各州监督机构赞成延长宣布无效年限,并认为,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联邦移民局的相关部门应该增加人手。
结婚登记处和右翼党派赞成这一提议。瑞士人民党甚至认为将这一期限延至8年还不够,应该延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