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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民政局"垄断"结婚证照
来源:海南新闻  作者:网友推荐  日期:2007-11-15
关键词:[结婚证照]  


张贴在文昌民政局服务大厅的收费标准。良子摄

  “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要求一定要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服务大厅拍结婚证的相片,在其他照相馆拍的相片不给用,这让人感觉很不舒服。群众有权力选择在哪个照相馆照相,民政局没有权力强行要求。”昨天上午文昌的李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的问题。

  市民质疑:民政局“垄断”结婚证照

  据李女士介绍,几天前,她表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要求表妹他们在民政局服务大厅拍用于结婚证上的相片,表妹拿出在别的相馆拍的相片,对方说不行,为了便于统一管理,要求一定要在服务大厅的摄影室拍。李女士说,没有听说有什么规定一定要在民政局拍结婚证的相片,群众有权力选择在哪个照相馆照相,民政局没有权力强行要求。

  今天上午11时许30分许,记者来到文昌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大厅。记者问一名女工作人员办结婚证的相片在哪里拍。女工作人员首先问了记者的户口在哪里,然后她告诉记者,办理结婚证的相片,就在大厅里照。随后她指着对面的一间房。记者看到这是一间专门用于摄影的房间,里面有背景布及一台支架式的照相机。

  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拍一份结婚证的双人合影是30元。记者问自己在其他照相馆拍的相片是否可用。女工作人员非常认真的说,不行,一定要用在服务大厅拍的相片。当记者问其原因时,女工作人员说,因在这里拍摄的相片上方有编号,便于网络管理。

  民政局副局长称:指定照相点是为了方便管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文昌民政局张副局长。张副局长对记者说,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服务大厅是2004年1月1日开办的,负责全文昌的婚姻登记。张副局长说,这里的设置都是按要求设定的,收费也是按政府规定执行的。

  记者问用于结婚证的相片一定要由办证单位拍是否是国家规定,张副局长说,这没有明确的说法,但其他省份有这样做的。记者问收取的照相费用是否有发票,张副局长说有。在记者的要求下,工作人员拿出一本发票,记者翻了几页,发现里面都是结婚证的成本费等,并没有拍相片的发票。

  张副局长告诉记者,过去大厅里没有设摄影室,相片委托附近一家名为金鹰的照相馆拍,收费30元,跟现在一样;为了方便群众,同时便于管理,最近在大厅里设置了摄影室。张副局长说,摄影室已经转租给一家公司,每月向民政局交场地租金300元、水电费50元,30元的照相费民政局抽取10元。

  在民政局旁边的金鹰照相馆,记者看到,这里拍结婚证相片快照,一份15元,比民政局的价格低了一半。金鹰照相馆的李老板告诉记者,他们也不愿意这样做,这是没有办法,亏本经营。过去他们与民政局合作,30元的照相费民政局抽10元,现在他们之间不合作了,客人拿着在他照相馆拍的相片,民政局说不符合标准,不给客人办理结婚证。民政局这样做是垄断市场,是不公平的。谈到他们相馆拍的相片为什么不符合标准,李老板说,这是借口,他与民政局合作三年,怎么又不符合标准了。

  文昌物价局:没收到民政局的收费申请

  随后,记者来到文昌物价局采访,一位负责人表示,民政局是行政单位,如果有服务性收费一定要上报市物价局,物价局再上报到省物价局。到目前为止,物价局没有收到民政局有关照相收费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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