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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凑上网钱偷卖姐姐结婚首饰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王业全  日期:2008-01-03
关键词:[结婚]  [首饰]  [报案]  
     为了上网,弟弟偷了姐姐的结婚首饰,卖给一家首饰店。姐姐想赎回首饰,遭到首饰店老板的拒绝。这位姐姐一气之下,到派出所报案。可民警告诉她,如果要想追究老板的收赃行为,先要处罚她盗窃的弟弟。
     前晚10点,一对情侣急匆匆赶到南京夫子庙派出所报案,说一家首饰店收赃。女孩称她的结婚首饰被小偷卖到这家店。女孩告诉民警,当天上午,她和男朋友回家时,发现放在家里的结婚项链和戒指不见了。“我当时以为我们家来了小偷,可我们查看一圈发现,家里门窗好好的,没有遭小偷的任何迹象。后来,我就想起了我那个弟弟,他天天上网。我爸爸妈妈为了让他好好读书,就不给他钱上网。我们怀疑是弟弟把我的首饰拿走了。”女孩说,到了晚上弟弟放学回家后,他们就盘问弟弟。“开始他怎么也不承认偷了我的首饰,后来我们说如果不是你偷的,那我们就报案,让警察来查。这样,他才说是自己拿走了首饰,并以1000块钱卖给了一家首饰店。”
    女孩立即就找到这家首饰店。“我那个首饰是结婚用的,当时是买了7000块,我弟弟只卖了1000块。我们想把首饰赎回来,可没想到,那个首饰店老板坚决不承认,也不愿意我们赎回来。所以,我们才请你们帮忙。”女孩说。
    在听了女孩的介绍,民警告诉她,她弟弟的行为属于盗窃,如果要追究收赃老板的责任,那首先要追究她弟弟的盗窃行为。听了民警的介绍,这位女孩拉着男朋友就出了派出所,称如果要处罚自己的弟弟,那就是首饰要不回来,她也不报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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