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式走样
今年4月,家住本市梅陇新村的任先生在石龙路上一家酒店为自己12月的婚宴预定了11桌、共计15268元的酒席,并特地在预定当天尝试了菜肴,以确定菜式的用量以及口味。双方商定,婚宴酒席的费用共分3次结清。在预定当日,任先生支付了2000元定金。婚宴前的一个月,他又向该酒店支付了5000元。由于该酒店在5月经过了重新装修开业,任先生为防菜式有变,特意向酒店方面询问,对方向他保证菜式不变。
然而,今年12月8日,在该酒店举办婚宴的任先生惊讶地发现,上桌的菜肴在用量以及做法上都与他原先预定酒席时所试的菜肴大相径庭。荤菜用量明显减少,如原来预定的满满一大盘火鸟肉缩减了近三分之一的量。为了卖相上过得去,龙虾片被用来“补白”。此外,菜的烧法和口味也让他感到“不对劲”。对于婚宴的“变戏法”,酒店管理人员向任先生保证将予以补偿。在得到酒店方面的保证后,任先生仍在婚宴当日付清了酒席费用的余额。
几天后,任先生询问了酒店相关人员后得知,当初试菜时负责烹饪的厨师已被替换,喜宴上为他准备菜肴的是另一名厨师。为此,任先生向酒店管理者讨说法。对方表示,由于目前荤菜的价格相比任先生试菜时的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因此任先生所付的钱款已不能买到当日试菜时肉类的用量。任先生希望店家能有所补偿,对方提出以后等任先生再次光顾时给予折价优惠。任先生不认可这种赔偿方式,但酒店方又不愿意采用其他方式来弥补。
酒店否认
徐汇区消保委受理任先生投诉后与酒店取得联系,但酒店否认了任先生的说法,并表示任先生当天婚宴的菜单与试菜时的菜单是完全一致的。至于菜的做法和用量,由于时过境迁,任先生也很难出示当初交涉时对方的承诺以及相关证据,使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酒席台上没啥好吃的!”相信这是不少人的抱怨。徐汇区消保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如今不少新人在预定婚宴时会提前试菜,一般满意了才会下订;可结婚当天,由于桌数多、人手不够等原因,婚宴质量和数量往往打了折扣,成为喜事中的憾事。而消费者在预定婚宴时,往往只约定了菜单和价格,经营者在饭菜用量上做“减”法,消费者有心维权却苦于没有证据。
年底将临,备受人们关注的年夜饭质量其实也面临着同样的困惑。对此,有关人士建议,餐饮行业能否改一改预定规则,将每道菜的主料用量写进预定单呢?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企业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