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隐瞒病史 夫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赵某,今年37岁,是某国有企业的员工。2004年12月,他在与前妻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32岁的王娟(化名),两人很快恋爱。赵某说,由于王娟是初婚,为了能顺利结婚,他隐瞒了离过婚并有一个10岁孩子的事实。2006年,他与王在江北登记结婚。
赵某说,婚后他发现妻子王娟时常举止异常。经了解才知道,原来王娟1997年因为感情原因患上精神分裂症,必须常常服药治疗。去年初,王娟病情加重,有一次对他和来家中做客的朋友态度粗暴,还动手打人、砸东西。去年7月,王娟回娘家居住,再也没有回来。赵某说,与王娟结婚是场闹剧,以前不知道她有病,现知道真相后,多次与王商谈离婚,但她都不同意,所以才起诉离婚。
夫隐瞒婚史 妻不愿离婚
对于丈夫起诉离婚,王娟在庭审中说,她隐瞒自己的病史是不对,但婚后她才发现赵某不但结过婚,而且还有一个孩子,并且时常与前妻打电话,关系暧昧,使得她无法忍受。双方曾经多次为彼此相互隐瞒婚前隐私而发生争吵。王娟说,她的病情加重是因为赵的欺骗引起,因此,她不同意离婚。
双方不诚信法院判离
法院调查查明,去年10月,王娟被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法院判决认为,赵某、王娟双方婚前都不诚信,夫妻分居已有一段时间,感情确已破裂,准予两人离婚。但由于王娟生活困难,法院判决赵给予王生活帮助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