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华是栖霞市苏家店镇梁家庄村一个年仅13岁的小男孩,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他先后遭遇了父母离异,父亲离世,自己被亲生母亲遗弃、面临生存困境等多重不幸……
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还有3天就要过春节了。放假从学校回家后,不知道该到哪里过年的华华被人领到栖霞市有关部门。因事情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倔强的华华一个人顶着刺骨的寒风,徒步20余公里,从栖霞城区回到苏家店那个四壁透风、没有一丝暖意的孤零零的家中……
15日,记者驱车百余公里来到位于苏家店镇西南方向蚕山西侧的这个偏僻小山村梁家庄,在父亲张林遗留给他的破旧屋子内,华华眼含泪水断断续续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父母离异随父生活
1994年,华华的父亲张林经人介绍与刘敏登记结婚。1995年正月,华华的降生给这个贫困的家庭增添了一些喜气。张林在三十里地外的金矿当采矿工人。因在外上班,家里很少照顾,刘敏渐渐地与村内一个丧偶男子好上了。
2003年7月的一天,张林回到家中看到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妻子竟然和同村的那个男子躺在自家床上。为了儿子,也为了这个好不容易成的家,张林选择了忍气吞声。但是,一个男人谁能容忍这样的羞辱?一气之下,张林喝下了“红蜘蛛”农药自杀,幸被自己的弟弟张中及时发现送到医院抢救过来,但因此落下了部分运动中枢麻痹的后遗症。不久,张林被所在的金矿除名回乡。
2004年11月16日,刘敏一纸诉状递交到栖霞市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离婚并析产。张林指出对方违反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过错,并考虑到孩子的成长以及十多年的感情,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然而,刘敏仍然没有回心转意,与同村那位男子长年在外租房同居,并于2007年3月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07年5月25日,栖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华华跟随父亲张林生活,刘敏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1200元。
父亲辞世回母身边
屋漏偏遭连阴雨。离婚后不到一个月,2007年6月15日,本身行动不便的张林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意外不治身亡。华华的母亲已重组家庭,华华一下子成了“孤儿”。无奈之下,华华和30岁刚结婚的叔叔张中一起生活。
张中家境贫困,经人介绍与龙口一个丧偶带一男孩的妇女结婚,本身经济很紧巴。因为哥哥张林生前有病,张中已拿出过一些钱照顾,这下华华又来到自己身边,日子愈加窘迫,张中要求同在一村的华华的母亲刘敏支付华华的抚养费,但是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张中想到了法律。可是,到哪儿去筹措诉讼费用呢?在热心人的引导下,张中来到了栖霞智光法律事务所,王智光主任三年前曾为张林代理过被告应诉离婚官司,没想到如今的华华是这样的境况!他积极为华华申请法律援助。
2007年7月25日,栖霞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指派王智光承办该案。王智光在诉状中详细讲述了华华的遭遇,请求法庭判决刘敏支付华华的抚养费。然而,就在法庭准备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刘敏也向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向华华的叔叔和奶奶索要抚养权,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让华华回到自己身边。张中在法庭上说,只要孩子能有吃有穿就行,再说,孩子毕竟是刘敏的亲生骨肉,华华回到母亲身边没问题。法官本着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达成调解意见,将华华抚养权变更到刘敏名下,交由她抚养。庭审结束后,华华跟随母亲回了家。
按说,华华从此应该过上与同龄人一样美好的生活,然而,事情却并未结束。
孩子调皮伤透娘心
2007年12月9日,已经到母亲新家生活的华华因为顽皮、不听话、骂人”等原因,被继父按进村西的水库里狠狠打了一顿。正在附近干农活的张中看到侄儿的遭遇,急忙跑过去大声阻止,并与华华的母亲和继父扭打在一起。
随后,华华被逐出母亲的新家。无奈之下,张中让侄儿跟随自己年事已高并患有精神病的母亲生活。张中认为刘敏并没有好好对待孩子,开始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将华华送到孤儿院或者其他安身之所,由于华华不符合条件而作罢。
已经13岁、处于心理叛逆期的华华常用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男孩子所特有的固执与倔强和母亲继父一家闹别扭,这往往会加重本来关系就不密切的长幼之间矛盾。
年前,华华挨打后,记者曾电话采访过华华的母亲刘敏,她说宁愿每个星期给华华25块钱生活费,再也不管这个孩子了。刘敏也承认,如果这个孩子老实点听话点,就把他留在身边抚养了,可是这孩子太让人失望了。而华华想回到母亲身边,却因为担心挨揍而不敢去,整天就跟着有精神疾病年过七旬的奶奶一起。
看到侄儿这么个状况,张中打算将华华送到潍坊一家愿意收养他的人家,但是刘敏又告诉他,说这个孩子没经过她,孩子的监护权不在张中手里。不久以后,华华又被接了回来。
15日上午,在华华的奶奶家,记者看到水缸里已经结满冰,土炕凹陷冰凉,除了一副对联是新的外,屋子里一片陈旧,看不出过年的欢庆。华华满脸冻疮,鞋子衣服是学校老师等人给的,除灶头一有个饽饽外,几乎再看不到其它食品。
记者临走时,华华满脸茫然,一个劲的追问:“谁能给我一顿饱饭吃?叔叔,哪里才是我的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