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林强从一则征婚启事中看到女方的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40岁出头尚未结婚的他觉得女方条件挺适合自己,农历腊月十九,两人约好见面。第一次见面双方感觉挺投缘,再次见面,女方开始带朋友赴约。林强说,第二次见面吃完饭后,他和女方路过一家商店,女方说,我父亲是位残疾人,你买点东西吧。林强看女方比较实在,就立即照办。但约会时,女方总是带那位打扮入时的朋友一起赴约,三人在饭店吃完饭,女方都是抹抹嘴骑上摩托车就走,连“轧马路”的时间都不留给自己。春节前,女方又带那位朋友和林强一起逛街,那位朋友要林强给女方买衣服买鞋,林强提出登门拜访女方的父亲,被拒绝。看着女方对自己还比较满意,林强又给了女方400元现金购买年货,女方接受了,却不接受林强过节时去家看看的要求。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
林强急了,这才想起除了电话号码,他对女方并不了解,只知道她叫小香。女方曾经告诉过林强姓名,后来又说自己告诉林强的不是真实姓名。林强四处打探女方身份,走社区、进派出所,均无果。林强细细回忆:两人每次都是在小南门相见,好几次约会,女方都是对随行的那位朋友言听计从。大年初四,林强接到女方的分手电话:朋友不愿她找林强。
“都什么时代了,哪儿有朋友干涉自己婚姻的?”林强心里的问号越来越多。两天前,林强终于拨通了女方的电话,以要到报社“说说”为由,要求见女方一面。随后,女方的朋友表示要退给林强300元现金。三天后,林强与女方在包公湖附近见面,此时天已擦黑,看到女方身边又跟着那位朋友,想起那位朋友曾说过“以后想见也不能见了”的话,林强心里有点发怵。看到附近有辆警车,林强就在警车旁边与女方对话,女方归还给他300元钱。
林强说,自己虽然打工挣钱不容易,若对方真有困难他也不在乎这几百元钱,就怕自己遇到骗局,有更多人跟着受骗。林强说,即使分手也要分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