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社会 >> 正文
隐瞒血亲关系登记结婚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涂晓红  日期:2008-02-22
关键词:[血亲关系]  [登记结婚]  [婚姻无效]  
    2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告原告彭有花与被告罗细明的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彭有花与罗细明系姨表亲即彭有花之母与罗细明之母系胞姐妹。其双方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1996年2月彭有花与罗细明自由恋爱,不久便同居生活。1996年3月19日,双方隐瞒了法律上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在丰城市荣塘镇民政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次年3月,生育一女孩(在庭审中,双方就小孩抚养已达成协议)。2004年底,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吵架,彭有花便离开罗细明家外出打工不归。2007年12月17日,彭有花诉诸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彭有花与罗细明系姨表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其双方因隐瞒实情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仍属无效婚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6久久结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久久结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1-61023899
热门搜索关键字
商家分类
所有城市:
全国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太原 呼和浩特 沈阳 大连 长春 哈尔滨 上海 南京 苏州 杭州 合肥 福州 厦门 南昌 济南 青岛 重庆 成都 贵阳 昆明 拉萨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 广州 深圳 郑州 武汉 长沙 南宁 海南 香港 澳门 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