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40岁的已婚妇女王某自2004年以来,先后化名胡先凤、张春芳等名字,假冒离婚女人,在武汉市新洲区、河南省商城县、新县、湖北省团风县等地,借结婚为诱饵,以见面礼、购置结婚所需的衣服、首饰等为名,骗取七名未婚男性钱财共计3.6万余元。
据了解,王某在与第8名男子举行婚礼时,被该男子的亲友当场识破,揭穿了王某假冒离婚女子骗财的行为,众人当场将王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案发后,王某对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供认。日前,王某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移送至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