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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拒绝结婚 打工妹未婚生子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陈颖  日期:2008-02-25
关键词:[结婚]  [未婚生子]  [婚事]  
 23岁打工妹柳惠(化名)在3年前结识了澄迈县的曾某并产生恋情。哪知道这段感情就像沙滩上的楼阁经不起风雨,不负责任的同居为双方酿造苦果。当柳惠怀孕后,曾某在其父的干预之下抛弃了她,并要其打掉孩子,可她却坚持生下小孩。曾家人为摆脱她先后给了她5800元作为打胎及生产费,并拒绝她进入家门。
   后来,她独自一人生下一名男孩,目前已有1岁零三个月大。儿子生下来后,柳惠又隔三差五到曾某单位去讨说法,想与曾某结婚,可曾某就是不答应,但却时常与其同居。柳惠说,她现在又和曾某有了3个月的身孕,曾某不愿与她结婚,她不知如何是好。
  
   打工妹喜遇帅哥
   柳惠出生于1985年,是澄迈县永发镇永发村人。由于家庭原因,她初中都没念完就辍学回家。后来,经朋友介绍,来到三亚市打工,当起了酒店服务员和服装店销售员。
   2005年6月份,柳惠通过一名同学,结识了一名年轻帅气的小伙子曾某。为了与曾某见面,柳惠经常回到金江,不久两人发生了关系。
   柳惠回忆说,当时她觉得曾某的条件那么好,便用略带自卑的口气对曾某说“我个子很矮”,而曾某却说“我们家又不需要你来种田”。后来她还试探性地问“我是没正式工作的,你真的愿意和我在一起吗”,曾某回答“我父母给我介绍了好多有正式工作的女孩子,我要想找那样的,那我早结婚了”。
   当时,柳惠听到那些贴心的话后,以为找到了如意郎君,便同意放弃三亚的工作,与曾某在金江同居。
   帅哥翻脸不认人
   不久,柳惠怀孕了,便问曾某什么时候结婚。曾某听后对柳惠说:“不如把孩子打掉。我是不可能与你结婚的。”
   柳惠在伤心之余拨通了曾家的电话,把情况一五一十地告知了曾某父母。曾父曾母听了此事便在电话里问:“你们两个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两个人有感情吗?”后来,曾父赶到金江,把柳惠和曾某叫出来吃饭。席间,曾父当面对曾某说:“要找就应该找个有正式工作的,不要找农村的。”曾父还对柳惠说:“你永远进不了我的家门。”
   数月后,曾某承认自己对柳惠确实毫无感情,只是喝多了玩玩而已,加上父母坚决反对,便瞒着父母偷偷拿1800元给大腹便便的柳惠之后,便抽身离去。到柳惠怀孕6个月的时候,曾某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
   现在又有了身孕
   据柳惠回忆,生孩子之前,曾父还瞒着儿子给了4000元生产费给她,并叫她以后别再缠着曾某,孩子最好打掉。
   “孩子生下来只会苦了你和你的家人,我们是不会管这个孩子的。”曾父说。柳惠没办法,孩子生下来后只好送回老家,让老母亲帮着照顾,而她辗转于海口、三亚等地打工。“不打工连给孩子买奶粉的钱都没有。”柳惠说。
   孩子1岁大的时候,柳惠两次闯到曾某工作的单位讨说法,但曾某毫不动情。柳惠说,不知和曾某闹了多少次,也没闹出个结果,最后只是恢复了和曾某的联系。在这期间,曾某又和她发生了关系。2007年8月份后,曾某每隔一两周便与她在海口开房同居,如今她又有了3个月的身孕。
   曾家再次拒绝婚事
   柳惠说,她只想让曾某一起去做亲子鉴定,要让其负责,她还想和曾某结婚,别无他求。
   昨日,曾某告诉记者,家里的事一切以其父的意见为准,而柳惠当初欺骗了他才怀了孩子,“我怎么知道这个孩子是谁的?到底是不是我的呢?我们不可能结婚。”曾父则表态,他们家不可能同意曾某和柳惠的婚事,也不可能去做亲子鉴定。
   “除非我儿子以后生不了了,那我会考虑去做鉴定,如果是我们的孩子,再考虑要不要。我们是不会去做什么鉴定的,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能要求我们一定要做。”曾父说。
  
  专家建议
  年轻人要慎重对待爱情、婚姻
   目前,未婚同居已然成为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然而,近日,记者从全省各地一些法院和妇联等相关机构了解到的数据让人吃惊,“80后”正逐渐成为未婚同居行列的主体。而非婚同居所涉及的生育、财产、债务等问题凸现,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不但伤害了双方的身心健康,还影响了年轻人的前程。
   省妇联一位工作人员称,年轻的时候认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是自己的事,都认为自己有承担后果的能力,但事情出来之后将不可收拾。
   社会学家认为,“80后”一代年轻人应慎重对待恋爱和婚姻。目前有一些“80后”的年轻人,对待恋爱和婚姻非常草率,没有慎重考虑和深入了解对方便非法同居,一旦女方怀孕或生育子女,该如何得到法律保护?胎儿怎么“处理”?生下来的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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