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子名叫王青华,今年35岁。2006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在一餐馆打零工的女青年玲
王青华说,婚后不到1个月,两人因一点小事争吵,玲玲居然扑上来就拳打脚踢,甚至用“爪子”乱抓。一阵激烈的争斗后,玲玲才消了气,看着满身伤痕的丈夫又来表示道歉。
哪知,在后来的两年时间里,玲玲不仅没有改变这种习惯,反而变本加厉,使得王青华的家人也无法再沉默。不过,由于两人的孩子才刚刚满月,王青华担心法院不会受理此案。
建桥街司法所法律专家指出,在妻子哺乳期一年内,如果丈夫可以证明婚姻生活危及生命,或其所生子女非自己亲生孩子,那么,提出离婚法院可以受理。王青华目前遭受暴力的情况已比较严重,待作伤情鉴定后,方可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