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在环翠区桥头镇涧北村梁维泉的炕头上,一场特别的官司在这里开庭。来自荣成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对荣成市崖西镇潘家沟村民潘淑英、戴学元夫妇的离婚案进行开庭,并最终确认了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
1983年,潘淑英与戴学元结婚。2001年,戴学元外出割羊草时,不慎摔伤,
导致高位截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这场灾难不仅使家庭背上沉重的债务,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使潘淑英无法一人照料戴学元。戴学元不忍心继续拖累妻子,让她另寻伴侣,组成家庭。现实使潘淑英意识到,若是依靠她一人的力量,不仅家庭债务无法偿还,也无法伺候戴学元。在别人的撮合下,2007年年底,潘淑英与桥头镇涧北村的梁维泉认识,双方同意结合,善良的梁维泉也答应了潘淑英带夫改嫁要求。
2008年1月15日,潘淑英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要求解除自己与戴学元的夫妻关系,但自己愿意离婚后继续照料戴学元的生活。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潘淑英带夫改嫁合法合情,对潘淑英、戴学元夫妇的离婚协议予以确认。审判员说,鉴于目前的情况,潘淑英无法单独照料戴学元,因此潘淑英能带夫改嫁,是走出目前家庭困境的最佳选择。由于戴学元高位截瘫,无法行走,法院决定到炕头上开庭,以方便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