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时许,110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汉江路一所小学门口有人在吵架。民警赶到现场一看,原来是一男一女在争女儿。
30多岁的陶女士(化名)说,对方是其前夫马某(化名),他们2001年结婚,有一个女儿,如今已7岁。2004年,夫妻俩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当时女儿还小,前夫工作繁忙,陶女士担心女儿受委屈,一直将她带在身边照顾,直到今年春节前,孩子才回到前夫那边。这几个月来,女儿一直由前夫接送上学。乍与女儿分开,陶女士心里放不下,想接女儿回家过一天,可每次来都接不到。
昨天是星期五,陶女士早早来到学校门口,准备接孩子回家过一天。没想到前夫也提前来了,两人一见面就吵起来。这时,女儿和同学走出学校大门,看到他们在相互指责对方不称职。女儿站在一边不知所措,其他孩子则纷纷议论,称“他们是离婚的,争着接孩子。”学校的一位女老师闻讯赶来,对陶女士和马先生说,这是学校,你们在大门口当着孩子们吵架,孩子们会怎么想?最好离学校远一点。
经民警劝解,两人稍稍平息。可民警一走,他们又吵起来,女孩走到父亲身边,妈妈就去拽过来,父亲再拉回去。最终是孩子的叔叔赶来,将她先带走。
学校一位负责人事后表示,那个女孩很聪明,可学习成绩一般,这与其父母离异有一定关系。其父母如果用这种方式表达对孩子的爱,那就是一种错爱,反而会给孩子造成思想包袱,影响其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