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新郎“闹”洞房坐班房
来源:解放网 作者:陆一波 日期:20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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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热热闹闹温馨甜蜜的新婚夜,新郎唐先生却在新房被人殴打,而打人的也是一名新郎。记者今天获悉,杨浦区法院对这起发生在新婚夜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打人新郎林先生在之前被治安拘留5日后,又被判决赔偿各类费用1.2万余元。
2007年6月16日,正是唐先生和郑小姐的新婚之日。两人在本市一家酒店举行婚礼,婚礼结束后,唐先生和郑小姐回到设在该酒店388房间的婚房。当晚11时许,正当两人准备休息时,突然听到有人在房外踢门并大声叫骂,唐先生立即打电话向酒店保安求助。珂在保安到来之前,这名醉汉已经破门而入,将唐先生推至窗前进行殴打。新娘郑小姐上前劝阻,也被醉汉推开。为保护新娘,唐先生将醉汉引出房间,可醉汉仍然一路追打。直至警察赶来,才将醉汉制服。事后,公安机关对醉酒闹事的林先生处以治安拘留5日。
2007年11月9日,唐先生和郑小姐将闹事的林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医药费343.5元、误工费837元,精神损失费15000元及律师代理费2000元。法庭上,林先生称当日自己也是新婚夜,因为觉得原告在楼上闹新房影响了自己,加之自己喝了点酒,故而一时冲动,打了唐先生,在此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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