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社会 >> 正文
汕头34对农村夫妻为土地分配集体离婚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陈正新  日期:2008-04-10
关键词:[土地分配]  [集体离婚]  [复婚]  

一家人两本户口簿是这34户人家面临的共同问题
村民展示他们的集体离婚倡议书

     34对农村夫妻为土地分配集体离婚

  这年头,集体婚礼不少见。但在昨日,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港口社区的34户村民却在筹划一场“集体离婚”。

  34对夫妻要集体离婚!而且这件事情发生在相对传统的潮汕农村!在一份发给“各位婚娶通销户口配偶居民”的集体离婚倡议书上,34户的户主在上头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留下了手指印。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昨日,本报记者在当地展开了调查。

  缘起:传言村里要最后一次分地

  “离婚不是我们的本意。”昨日,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港口社区的村民杨某对记者坦陈。杨某的妻子就坐在身边,两个人看起来还挺恩爱。但是,杨某仍然在《集体离婚倡议》上投了赞成票。也就是说,他们要离婚,并非因为不恩爱。

  港口社区原来是一个村,归属凤翔街道后成立了居委会。不久前,村民杨某从港口社区居委会的一位领导口中得知,居委会将村里剩余的几百亩土地进行分配。“一次性分完,分完以后就不用再分了。”杨某告诉记者,按照居委会数千人作为基数,每个人可以分得大约80平方米的土地。

  村民杨某告诉记者,这几百亩地是农业用地,计划分给村民作为自留地。其实这件事情早已在村里传开,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可对杨某来说,让他觉得不平的事情是,他家共4口人,但只有他一个人是农业户口,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参与这“最后一次土地分配”。按照大家“传言”的分配方法,杨某家里的其他三个人没有办法获得“应得”的那份。而跟杨某一样情况的村民,还有33户。

  记者调查发现,这34户村民家庭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丈夫是农业户口,妻子是非农业户口(也即当地村民俗称的“通销户口”)。妻子生育后,子女又跟随母亲入非农业户口。34户人家合计非农业户口人数有100多人。

  另外,这34户家庭都有两本户口本。也就是说,男主人是独立的一本,而女主人和子女则是另外的一个户口簿。记者随后采访发现,正是不同户口簿的差别,促成了这次“集体离婚”。他们要求统一户口本——妻子和子女都要跟男主人一起成为农业户口。

  土地分配才是真正的导火索。对村民吴某而言,他1983年结婚以来,户口和妻儿一直分开。这自然造成了不便,但是对吴某来说,眼前更紧迫的是抢在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最后一次的土地分配”方案之前,把自己的妻儿都变成农业户口参与分配。

  调查:为分地先离婚再闪婚改户口

  吴某的家人已经错过了三次土地分配的机会。他告诉记者,在过去的二三十年,澄海凤翔街道港口居委会先后三次向村民“分地”。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各一次,最近的一次则是在2007年。吴某认为不公的是,如果他的这种情况发生在同属凤翔街道管理的东门、外埔等居委社区,妻子和儿女都可以参加这几次的分配。

  当地的土地有多值钱呢?据吴某介绍,由于近年来能够用于耕种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也越来越值钱,目前一亩地的价值已经达到了120万元。如果港口居委会真的对余下的数百亩土地进行最后一次分配的话,那么分到每个村民头上的80平方米土地价值就有10多万元。

  早在上一次分配时,也就是在2007年,这34户居民就已经感觉到和其他家庭的“差距”了。于是他们就向当地居委会提出要将妻子儿女的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但是没有得到允许和批准。这几天,眼看着新一届的村民代表要对传言的“土地分配”做表决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了,他们就想出了这个办法——集体离婚。

  发出倡议的村民吴某等人得到了其他人的支持。在他们看来,离婚之后再复婚,“新婚”的妻子就可以选择跟随丈夫入农业户口。那么,只要操办及时,村里“最后一次土地分配”就可以人皆有份。

  居委会:对“集体离婚”感到很意外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港口居委会。在主任、书记办公室门前苦等了30分钟,一位干部模样的中年人才出现在记者面前。当记者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他对记者强调说他只是一个在居委会工作的“知情者”。据他透露,港口居委会过去一直执行一种办法,那就是男女双方结婚后,如果女方在结婚时要求跟随男方入户,就可以选择是否入农业户口。但是,如果女方选择了非农业户口,结婚后子女则只能跟随女方的户口。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熟悉居委会这条关于“结婚时可以选择户口性质”的规定,34户村民才想出了“集体离婚”然后再“闪电复婚”的办法。

  “他们当时要妻子保留通销户(口),有几个原因。其中一个是子女到城市上学方便。”这位“知情者”显然很清楚这34户村民的情况,他也证实在上一次土地分配前,居委会否决了这34户村民“两本户口簿合一”的请求。

  另外,这位“知情者”还证实了居委会将分配土地的情况。对于这34户居民提出的“集体离婚”,他显然觉得非常意外。“领导也决定不了这个问题”,他说,这个问题将在下一次的村民代表大会上,由新选出的村民代表决定。

  记者随后到了港口居委会户籍办公室,咨询“村民离婚再结婚入户口,按照港口居委会的要求怎么处理”。在亮明身份之后,户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让记者去找书记,不再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

相关新闻
6久久结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久久结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1-61023899
热门搜索关键字
商家分类
所有城市:
全国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太原 呼和浩特 沈阳 大连 长春 哈尔滨 上海 南京 苏州 杭州 合肥 福州 厦门 南昌 济南 青岛 重庆 成都 贵阳 昆明 拉萨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 广州 深圳 郑州 武汉 长沙 南宁 海南 香港 澳门 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