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4月8日举办了婚宴。他原向某酒店预订了26桌酒席,可前一天统计亲友人数时比预计要少,于是提出将两桌作为备用处理。婚礼当天,刘先生的亲朋好友来了25桌人,剩下一桌空下了。最后结账的时候,酒店方告知这一桌菜也要收费,对此刘先生表示难以理解。
市工商部门认为,酒店的这种做法属于强制消费,只要消费者提前告知或事先与酒店有约定,就可以拒付备用酒席的钱。
今年是奥运年,结婚的人较多,市区各大酒店的婚宴酒席都需提前预订,普遍先交1000元左右的定金。如果在约定时间没来吃饭,这笔钱不予退还。如果如约来了,只是备用酒席没有消费,不少酒店却仍然要求消费者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消费者对此反应强烈。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顾橙桂表示,按《合同法》规定,酒店收取定金后,如果消费者未按约定前来消费,酒店可以不退定金。但对于未消费的备用酒席,如果酒店继续收费,就属于强制收费。
顾处长提醒消费者,订餐时一定要与商家协商好双方承担的责任,最好订立书面合同,以免在热闹喜庆的结婚典礼结束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