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是陕西人,十多年前来到新疆做生意。2004年年底,周先生与前妻在农六师新湖农场总场民政科登记结婚。后来由于婚姻关系出现一些问题,两人于2005年11月11日办理了离婚。
离婚当天,两人心情都不好,在缴纳了相关手续费后,周先生拿着工作人员发给的离婚证后离开了。
2008年2月,周先生打算与女友在家乡宝鸡市登记结婚。当周先生拿着离婚证去办理结婚证时,工作人员对周先生说,离婚证上应该有两个章子,一个是钢印章,另一个是红色印章,而周先生的离婚证恰恰缺了一枚红色印章。
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周先生有些尴尬。为了不影响婚期,周先生赶紧返疆到新湖农场总场办理此事。可是令周先生头疼的是,他打电话预约民政科的工作人员,却无人接听。他前后跑了6趟,工作人员总是不在。
记者5月5日通过电话联系到该民政科郭科长,他说,前段时间他出差了,他已听同事说了周先生的事。如果真是由于工作失误没有盖章,工作人员可随时为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