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中年妇女姓衣,现年38岁,家住安泰社区,1992年与丈夫周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家中添丁,本应高高兴兴,重男轻女的周某却对妻子心怀不满,经常因为一些琐事找妻子的茬。女儿渐渐长大,妻子以为会慢慢好起来,平时尽量忍让,很少与丈夫争吵。周某见妻子忍让,便变本加厉折磨,妻子稍有不满,便拳脚相加。当日下午14时许,周某又找妻子的茬,用马扎把妻子的头部砸开了一3.5CM长的口子,并将妻子赶出了家门,后又更改了防盗门的密码。民警听完衣某的陈述,遂做起说服工作,但伤透了心的衣某坚决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自己丈夫。
下午16时,警务室民警依法传唤周某,周某振振有词地陈述了自己欧打妻子的经过,并“据理力争”自己没有违法。调查取证完毕,民警又把夫妻双方叫到一起,进一步做说服工作,但丈夫不服软,妻子不让步。傍晚17时50分,在调解无效情况下,办案民警报请市局批准,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周某因虐待家庭成员,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