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山区法院对一起借婚姻图谋钱财的诈骗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丁某(女)和杨某因犯诈骗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半,各并处罚金1千元。
2007年12月,家住贵州的丁某与其男友杨某及陈某、何某商量以假结婚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并着手实施“骗婚计划”。2008年1月初,三山区的佘某从芜湖赴贵州找老婆,陈某、何某遂冒充丁某的亲戚答应将丁某嫁给佘某,骗取佘某抚养费、婚姻介绍费等2万余元。同年1月12日,杨某分得赃款3000元,次日,丁某随佘某回芜湖准备“结婚”。在举办婚礼仪式后,丁某故意拖延时间,拒不和佘某办理结婚登记,等待时机准备逃走。2008年1月17日,丁某打电话给杨某要他接自己逃跑。杨某乘车来到芜湖,并对佘某谎称自己是丁某的哥哥,在和丁某会合后,准备带丁某逃跑时被人发现,后被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和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介绍婚姻虚构事实,共同骗取他人合法财产2万余元,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某所起的作用较小,应酌情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均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