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接到福山区李先生的电话,说为儿子办婚宴,谁知酒店做的菜质量较差,且数量不足,与酒店老板交涉无果,还发生了争执,他已向工商部门投诉。记者随后与福山消协工作人员一同来到了该酒店。
经了解,李先生于去年10月份为儿子预订的婚宴,当时以每桌600元的价格订了38桌,约定酒宴价格可以上下浮动。酒店方当时收取了李先生1000元订金,并在订金单上详细注明每桌600元的标准,10个热菜4个凉菜。消协工作人员查看了未动的一桌菜,认为菜量确实较少而且没有达到规定数量。
而酒店老板却认为今年物价比去年预订婚宴时高了许多,如果按照当时的约定上菜,酒店就没有利润可言。经调解酒店方最终愿意再赔偿李先生1000元,对于酒宴按实到37桌收取费用,并向李先生进行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