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于某外企的阳阳(化名,女)与就职于某IT企业的王明(化名,男)均为80后一族的大学毕业生,酷爱上网聊天。在起诉书中阳阳称,2007年4月,两人通过网络相识。在短暂相处几天后确立恋爱关系,王明向阳阳提出结婚请求。阳阳认为,双方相处时间过短,了解不多,草率结婚可能对日后生活不利,因此不同意。遭到阳阳拒绝后,王明便在言语和行动上对阳阳进行威胁、恐吓,强行要求阳阳与其结婚。阳阳出于恐惧,于2007年6月被迫与王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从相识到结婚,两人相处不足两个月,而且一直瞒着双方家长,婚后也未共同居住生活。
在法院的庭审过程中,阳阳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被告于2007年7月书写的“道歉书”,其主要内容为王明承认在婚姻问题上对阳阳进行了威胁,并就该行为对原告表示道歉。对该“道歉书”王明当庭确认系其本人书写,并认可他是通过言语和行动上的胁迫手段迫使阳阳与其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