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今年5月23日起,婚姻生效从以前的“仪式婚”改采“登记婚”,也就是“结婚须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婚姻才生效”。
结婚登记申请书有“结婚次数”字段,“内政部”说已于4日下班后,修正户政信息系统删除该字段。
内政部提醒,公证结婚、集团结婚或结婚宴客等,都还是必须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结婚才有效成立。已办妥结婚登记者,如果需要结婚证明书,可当场向户政事务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