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楼安排不当,一场婚宴与一场丧宴被安排在同一天的同一个大厅内,新婚夫妇因此将酒楼告上法庭。近日,在北京房山法院窦店法庭的调解下,该酒楼给付新人黄某夫妇精神抚慰金1500元。
结婚的好日子,谁不想图个喜庆?图个吉利?可新人黄某夫妇的婚宴却遇上了人家的丧宴,那是多么尴尬的场面。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婚宴和丧宴不能被安排在同一天的同一个大厅内,但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将心比心,如果换作是酒店老板,难道愿意吗?
可能有些人会说,婚宴和丧宴同一大厅有何不可?你喜你的,他悲他的。两者毫不相干。然而,在同一时间,同一大厅,怎么能说毫不影响呢?结婚图的就是喜气,办丧事是悲伤的事,在新人看来,这是触犯霉头,是犯忌的事。有些风俗习惯是需要尊重的。一般情况下,人一辈子结婚就只有一次,谁不想过得开心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特别赞成新人黄某夫妇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赞成法律保护风俗习惯,维护法定的公序良俗。
酒店接收业务,应该知道,顾客办的是婚宴还是丧宴,应该懂得最起码的常理,不能将婚宴和丧宴放在一起办。可酒楼却完全不顾这一点,他们只看重利润。因为酒楼一旦向顾客说明情况,肯定会失掉一笔生意。也就假装不知道,任其发展了。酒楼赔偿精神抚慰金1500元。并不多。以我看,不只是办婚宴的黄某夫妇要提出赔偿,而那户办丧宴的也应该通过法律向酒楼提出赔偿。本就是悲伤的事,却眼睁睁的看着人家喜。婚宴不能碰到丧宴,同样,丧宴也不应该碰到婚宴。到底让人家是喜还是悲?
商人逐利,无可厚非。但无论如何,都应该尊重顾客的情感;都应该尊重风俗习惯;都应该尊重法定的公序良俗。这家酒楼将既婚宴和丧宴放在一起。是商家逐利的无限膨胀的呈现。
商人的本性是逐利,逐利是有底线的。然而,有些商人早就失掉了商德,失守了经商的底线。他们的眼中只有金钱,而没有风俗,没有良知。每年的节日前,我们也总能看到执法部门曝光众多的不合格产品。
商家的良心是靠不住的,要想他们都做到本份守纪,那也是不可能的。惟有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大惩罚力度,同时,消费者也随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能坚持,商家才会守住自己的底线。商家如果失守逐利底线,你我都将是受害者,无人能够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