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不要求分割房产的前夫要重新分房 马女士打算起诉对方重婚维护房产
马女士2006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前夫表示不要求分割房产,房子归前妻和孩子居住。离婚不足半年,前夫就摆“百岁宴”,庆祝自己与新婚妻子的孩子出生一百天。现在,前夫欲起诉马女士索要部分房屋产权。昨天,马女士咨询早报说法栏目,她是否可以起诉前夫犯有重婚罪,以此避免分割房产。记者咨询律师得知,是否构成重婚罪,要依据当事人事实行为判断。
离婚后发现前夫“重婚”
“判决书上说他不要求分割房产,由我和孩子居住。”据马女士介绍,1996年马女士结婚,1998年在莱西购买一处房产。2006年马女士与前夫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百岁宴的事证明我们离婚才两个来月,他们的孩子就出生了,这不是重婚吗?”马女士说,近日前夫找到她说,当初的离婚判决只是说马女士和孩子有居住权,并不代表房屋产权全部归马女士母子所有,现在前夫想重新分割房产。“我当初是看在他把房子留给我和孩子的份上才离婚,现在他又想重新分割房产,那当初的判决岂不是没有了效力?”马女士认为,前夫在离婚两个月后,大张旗鼓地宴请亲友,庆祝与现在妻子的孩子出生100天,足以证明前夫存在重婚的嫌疑,她决定,一旦前夫起诉,她就状告前夫重婚罪。
“重婚”也能分房子
山东不其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斌律师认为,我国《民法》规定,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算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马女士的前夫是否能够起诉重新分割房产,主要取决于离婚判决生效的时间是否超过两年。如果没有超过两年,前夫就有权要回部分产权。另外,我国对事实重婚罪的认定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且邻居朋友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作为判断依据,如果只是单纯同居,并不能认定为重婚。前夫在有妻子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马女士可搜集证据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并不能作为不分割房产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