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礼仪式的摄像光盘模糊不清,新人便将负责婚庆仪式的婚庆个体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摄像费用3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近日,延庆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8年6月初,姬先生与任女士委托婚庆服务个体工商户卫某负责其2008年6月29日当天的婚庆工作,其中包括对婚庆全过程进行摄像,费用为300元。庆典过后,卫某将婚庆当天的摄像刻录成光盘交给姬某与任某,结果整张光盘播放不畅,时有黄屏、模糊不清的情况。姬某与任某认为其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交由卫某全权负责记录,但卫某却未能完成委托,给其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经向卫某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卫某退还摄像费用3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