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月借了1万元,第二个月“闪婚”,第三个月发现丈夫没钱一走了之。8月6日,记者从新疆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西古城人民法庭获悉,该法庭依法判决了这起离婚案件。
2005年10月,38岁的成芳来到新疆兵团农八师149团5连打工,认识了离婚后独居的路某,向其发动感情攻势。时年40岁的路某很快与成芳出双入对。
2006年1月,成芳向路某借1万元钱“干事业”,还煞有介事地写了一张欠条。同年2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成芳才知道路某仅有借给她的那1万余元钱,于是开始无事生非。3月,成芳以回内地探亲为由,离家出走。
路某在寻找、等待成芳2年之后,无奈向当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离婚对于路某来说虽然是一种解脱,但由此受到的精神打击却是无法忘却的。他感慨地告诉记者:“靠金钱是无法维系婚姻和家庭的。”
(文中涉案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