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5日11时许,新郑市张某、王某、赵某、刘某、安某(潜逃)去给好朋友张某某结婚帮忙,因伴娘的婚车先到,张某、王某等人在新娘还没有到的情况下,按照当地闹婚房的传统习俗,强行将伴娘郜某拖入新郎家另一个套间内,并将房门反锁,几个人以“乱”为由,将郜某身上的衣服强行脱光,并对郜某进行猥亵。在赵某、刘某因有事出去后,张某、安某按着郜某的胳膊,王某对郜某进行强奸,因郜某激烈反抗未果。之后,张某将王某、安某支出房间,将郜某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