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社会 >> 正文
以乱为由闹婚房 借机强奸伴娘
来源:中国新网  作者:张书峰 李飞   日期:2008-08-12
关键词:[婚房]  [强奸]  [伴娘]  
    在朋友结婚帮忙时,新郑几名青年以闹婚房为由,将伴娘强行拖入另一个房间猥亵、强奸。近日,新郑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以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这是记者昨日从新郑市人民法院获悉的。

  今年5月15日11时许,新郑市张某、王某、赵某、刘某、安某(潜逃)去给好朋友张某某结婚帮忙,因伴娘的婚车先到,张某、王某等人在新娘还没有到的情况下,按照当地闹婚房的传统习俗,强行将伴娘郜某拖入新郎家另一个套间内,并将房门反锁,几个人以“乱”为由,将郜某身上的衣服强行脱光,并对郜某进行猥亵。在赵某、刘某因有事出去后,张某、安某按着郜某的胳膊,王某对郜某进行强奸,因郜某激烈反抗未果。之后,张某将王某、安某支出房间,将郜某强奸。

相关新闻
6久久结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久久结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1-61023899
热门搜索关键字
商家分类
所有城市:
全国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太原 呼和浩特 沈阳 大连 长春 哈尔滨 上海 南京 苏州 杭州 合肥 福州 厦门 南昌 济南 青岛 重庆 成都 贵阳 昆明 拉萨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 广州 深圳 郑州 武汉 长沙 南宁 海南 香港 澳门 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