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表亲兄妹遵从父母之命,从婚姻机关领取结婚证书,经激烈思想斗争后决定请法院作出裁决。上周五,新洲区法院汪集法庭审结这起表亲兄妹婚姻登记案,当庭宣告婚姻无效。
女方小红及男方小林今年均24岁,来自新洲农村。今年4月,两人从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书。这门婚事是双方父母的刻意安排,因小红之母和小林之父系同胞兄妹,长辈认为是“亲上加亲”。
但两名年轻人在父母压力和法律规定的矛盾下,没有举行传统婚仪,也没有共同生活。
几经犹豫后,女方小红于两个月后毅然作出决定:向汪集法庭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此案开庭时,男方小林承认其父与小红之母为同胞兄妹,为国家禁止结婚的对象范围,愿意解除这段不合法婚姻。
法庭经过细致取证,从社区居委会得到证实“双方为表兄妹”的事实。按《婚姻法》相关规定,遂判决宣告这场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