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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女争财产 当日结婚当日离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网友推荐  日期:2008-10-07
关键词:[同居男女]  [财产]  [结婚]  
      一对同居了15年的男女,为了解除同居关系时分割财产,竟然当日办理结婚手续又当日离婚,创造了京城最短的一段法律婚姻。记者昨日获悉,这对最短婚姻的当事人争夺责任田案,经北京延庆法院调解结案。

  据了解,现年41岁的吴女士于1989年来到比其小3岁的葛先生家,与葛先生一起生活,二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0年,吴女士生育了儿子小龙(化名)。1998年1月,葛先生居住的村里按人口数分配口粮田和责任田。由于葛先生和吴女士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村里按照夫妻家庭为吴女士和其儿子也分了责任田和口粮田,葛先生一家共分得5.1亩地。

  2004年12月6日,吴女士以葛先生有了第三者为由,到当地民政部门要求解除她和葛先生的婚姻关系。民政部门表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吴女士和葛先生希望民政部门为二人办理离婚手续,二人只能先办理结婚手续。于是吴女士与葛先生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当日又办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约定,男孩小龙随吴女士生活。双方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但未对口粮田和责任田进行处理。

  2008年8月11日,吴女士与小龙将葛先生诉至延庆法院,要求分割口粮田和责任田。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约定由葛先生于2009年1月1日给付吴女士和小龙土地3.5亩,由其母子经营。

  记者昨天咨询延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结婚与离婚的间隔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所以当日结婚当日离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十分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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