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民告诉记者,33000元现金在农村算少的,有的女方还要四五万呢。更要命的是,这些还不包括彩礼钱,不算结婚那天酒席钱和儿媳的改口钱。李柏民的父母都是普通农民,家境不算富裕。前年弟弟结婚,家里积蓄已花掉大半。
李柏民家每年的纯收入2万元左右,人均5000元,扣去一年的消费所剩也就不多了。而有的农户一家年收入才六七千元,人均两千多元,这样的农家要娶个儿媳妇就更费劲了,拉饥荒娶媳妇的现象很常见。
汤原县永发乡农民马某的大儿子结婚花去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可小两口结婚后很长一段时间不事生产、好吃懒做,靠父母血汗钱过日子,令马某伤心气愤不已。
树立正确的婚俗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青年人应摒弃旧俗,不应该再靠老、啃老,别让“老子贫困户,儿子万元户”的现象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