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建议,简化在“金伯利进程发证计划”下未经加工钻石商的登记规定,并调低有关的登记和签发许可证费用。
据悉,修订条例10日刊登宪报,3月15日提交立法会﹔如获通过,今年5月15日起生效。
“金伯利进程”属协商会议,由联合国大会就非洲个别地区内乱活动所促成,旨在遏止藉“冲突钻石”贸易,助长武装冲突、叛乱活动及武器非法扩散的情况。
在香港实施的发证计划,主要涵盖未经加工钻石商登记制度,以及未经加工钻石进口及出口发证制度。目前任何人如经营“输入、输出、买卖或运载”未经加工钻石的业务,须向香港工业贸易署署长登记为未经加工钻石商。
特区政府已检讨《进出口条例》所指“船只、飞机或车辆的拥有人”运载未经加工钻石的登记规定。工商及科技局认为,就“金伯利进程”而言,《进出口条例》对拥有人订明的责任,应足以有效监察由拥有人运载的未经加工钻石输入和输出香港的情况。因此,建议取消身为运载者的拥有人须登记为未经加工钻石商的规定,减低拥有人遵守规定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