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蒋先生与未婚妻在昆明澳斯卡影楼拍摄了一套婚纱照,拍完之后蒋先生要求影楼将没有入册的照片拷贝给自己。但影楼方面告知:剩余的照片要按每张二十元的价格出售,一气之下,蒋先生将影楼告上法院。昆明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确认底片的所有权归蒋先生,影楼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900多元。
李宝宏 蒋先生代理律师:对方以著作权来对抗辩我的当事人是不成立的,因为著作权是一种不完全的所有权,在本案中存在的是一个合同关系,所以我的当事人对底片的所有权是绝对的凌驾于任何一种权利之上。
这一判决在业界掀起了不小的风波,记者了解到,对多拍的照片收费一直是影楼行业不成文的行规,每家影楼的收费从10元一张到60元一张不等。很多影楼表示,除非相关的政策出台,否则仍然要执行老行规。
编后
其实要我说啊,这种行规就是霸王条款,迟早得改,至少摄影师每次按快门就得更加认真了,别像以前那样随意,这多出来的底片可挣不了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