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婚纱 >> 正文
消保委:拍婚纱照须提防“玫瑰陷阱”
来源:新闻午报  作者:宦艳红  日期:2006-06-21
关键词:[婚纱]  
 本报讯事先预付了全部照相费用后,拍照当日又被要求支付其他费用;延迟交付婚纱影集;在照相化妆时强行向顾客推销化妆品……为提醒消费者提防婚纱摄影中的“玫瑰陷阱”,消保委昨发布第13号消费提示———

  一定要货比三家。目前经营婚纱摄影业务的摄影公司较多,服务也各具特色,消费者应综合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婚纱摄影公司。

  不轻易支付定金。消费者在预订婚纱照时,摄影公司通常要求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一旦消费者要求解除约定,定金不予退还。

  看清合同再签字。与婚纱摄影公司签订由工商局制定的格式合同示范文本时,要看清合同内的书面约定,如照片规格、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以便日后维权。■宦艳红

相关新闻
6久久结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久久结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久久结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1-61023899
热门搜索关键字
商家分类
所有城市:
全国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太原 呼和浩特 沈阳 大连 长春 哈尔滨 上海 南京 苏州 杭州 合肥 福州 厦门 南昌 济南 青岛 重庆 成都 贵阳 昆明 拉萨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 广州 深圳 郑州 武汉 长沙 南宁 海南 香港 澳门 台湾